PET-CT检查(需预约)
检查前注意事项:
1.检查当天早上必须空腹,可正常饮水(仅限白水)。
2.有糖尿病史需将血糖控制在11.1以下。
3.如果在服用二甲双胍则必须停服72小时以上,期间改服其他降糖药物。
4.若注射胰岛素,则需根据胰岛素时效决定停止注射胰岛素时间。
5.近一月内未行放化疗,近半月内未注射升白药物。
检查地点:四号综合楼二楼PET-CT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10850
SPECT/CT检查(需预约)
检查前注意事项:
1.全身骨骼静态显像的患者在注射显像剂后需大量饮水且在注射显像剂2-3小时后进行检查。
2.甲状腺静态显像、唾液腺显像、甲状旁腺显像无需特殊准备。
3.肾灌注动态显像检查前30分钟患者需饮水300ml-500ml。
4.异位胃粘膜显像患者受检当日需空腹4小时以上,检查前排空大小便。
5.心肌灌注显像患者受检当日需空腹,备脂餐。
6.肺通气/肺灌注显像该检查分为两日进行,且患者能够在医生的指导下完成鼻深吸气→憋住→嘴缓慢呼出这一动作。
注:SPECT/CT所有检查前2-3天避免做肠道钡剂检查如消化道造影,检查前一天避免行增强CT或强化MRI检查。
检查地点:四号综合楼三楼核医学二区
联系电话:0812-2238445
碳13尿素呼气试验、尿素(14碳)呼气试验注意事项
1.检查前需空腹6-8个小时做该检查(最少不能少于3小时)。
2.检查前不能服用改变胃肠道环境PH值的药物(泻药、消泡剂等)。
3.检查前及检查过程中避免剧烈运动。
4.孕妇及小儿一般不做尿素(14碳)呼气试验检测。
检查地点:四号综合楼三楼核医学二区
联系电话:0812-2238445
甲状腺吸碘功能测定注意事项
1.该检查分为两日进行,首日患者需空腹。
2.检查前患者需停服含碘丰富的食物、药物2-4周。
3.检查前患者需停服甲状腺疾病相关药物。
4.妊娠、哺乳期妇女禁做。
检查地点:四号综合楼三楼核医学二区
联系电话:0812-2238445
实验室检查注意事项
1.住院病人静脉血标本原则上应清晨空腹抽取。
2.门诊病人应避免疾走、跑步等剧烈运动,并应静坐半小时以上采集标本。
3.采血前一天起忌用烟、酒、茶、咖啡,并应尽可避免使用任何药物,不能停用的药物应予注明。如抗生素、皮质激素、维生素及其他影响代谢或干扰测试反应的药物,以便解释结果时参考。
4.血清空腹胰岛素、C肽应空腹12-14小时采集血液标本。
5.特殊试验如高血压五项、胰岛素释放试验等,根据医嘱和实验室项目要求进行患者准备。
6.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定量+分型检测需由开单医生使用专用拭子取样后放入装有细胞保存液的指定容器中送检。
检查地点:四号综合楼八楼核医学体外分析实验室
联系电话:0812-2238115
骨密度测定
1.本检查使用微量X线,孕妇不宜。
2.无需特殊准备。
检查地点:四号综合楼八楼核医学一区骨密度测定室
联系电话:0812-2238115
核素治疗(需预约)
1.甲状腺癌术后131碘治疗。
2. 131碘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
3. 90锶敷贴治疗小儿血管瘤、皮肤瘢痕。
4. 89锶治疗转移性骨肿瘤、骨痛。
预约地点:四号综合楼八楼核医学一区医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2-2238115